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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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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明昊没有说话,仅是开车将叶一诺送回了小区,便自觉离去。


    他不善言语,也不善交流,所以叶一诺也没有跟他说什么煽情的话,只是叮嘱了几句,让他以后处理事情尽量不要那么暴力,这个社会的容忍度还是很高的,只要有钱,去哪个地方都能找到活着的路,更能免去跟人产生冲突。


    “跟着我,你永远洗不掉蛇吻尸的记号。”


    这是叶一诺上楼前对赵明昊说的最后一句话。


    兴许两人会彻底分道扬镳,兴许会老死不相往来。


    但无论结果如何,叶一诺都希望他能把自己的命运重新掌控在自己手里。


    次日。


    叶一诺与叶凌一同带着三个孩子去游乐园玩了一整天,顺便给他们买了好几套新衣服,以及玩具、周边等等一切跟童真有关的东西。


    直到他们累了一天,嚷嚷着要回家休息后,叶一诺才告别叶凌,独自回到了小区。


    刘二虎是晴子的弟弟,对中医极为敏感,是难得一见的药理学天才,这一点常鹰专门找人测试过。简单的来说,即便他蒙着眼睛,也能通过嗅觉准确判断出药材的种类,至于中医这方面的望闻问切,就更加贴合了。在叶一诺未曾把他接走之前,这个从小干农活长大的男孩为了能缓解母亲患病的疼痛,能独自跑上十几公里的山路采摘药材,提取拥有止痛成分的紫堇碱、黄连碱等具备药理作用的山涧草药。


    而春泥,就更不用多说了,她是高胜的妹妹,有双相情感障碍,阿斯伯格综合征,也就是所谓的“天才病”,如果她想正常生活,需要非常大剂量的精神镇静类药物压制情绪。叶一诺曾断言,假如她经过培养的话,就是一个绝佳的犯罪机器。


    这也不难理解。


    当一个女孩在七八岁时,就拥有了三十多岁的成熟心智,那当她到三十多岁之后,又会变成什么样?


    老天创造人类,但培养人类却是人类自己的事。


    叶一诺把她带到身边,并没有什么利用的想法,只是想让这个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少受一点痛苦罢了。


    这世上有一种痛,就是当你明知道这件事、这个人、这个因素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痛苦时,你还是忍不住去触碰,根本无法避免。


    比如,爱。


    聪明的人,不一定会过的舒服,但理智的人,一定会一帆风顺。


    恰恰相反,春泥的双相注定了她不会过的舒服。


    至于虹擎宇,这也算是三人中最普通的一个孩子了,叶一诺收留他并不是看上了他什么,而是想在虹姐死后给他一个完整的童年罢了。在客厅里与林虎谈话时,他就告知了叶凌一切,然后再由叶凌全盘拖出,向这个孩子透露了所有的真相,由他自己选择以后的路。


    他没有哭,没有闹,反而用力点了点头。


    也许连叶一诺自己都不知道,这三个孩子会在未来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帮助。


    那已经是很后面的故事了。


    ……


    离开青榆市的前一晚,叶一诺和唐念优打了整整一晚上的电话。


    这也是他们从生死中重归于好后的最后一次电话。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想去走的路,唐念优没有劝阻,更没有埋怨他为什么不敢亲自跑来军区见自己一面。


    能够互相理解对方痛苦且共鸣,才是一对佳人能够白头到老的唯一机会。


    恰好,唐念优做到了。


    第三天,也就是准备出发的那一天,叶一诺提着一条烟,几袋花生米,几瓶二锅头,跑去市局里找王寒、许天峰、常鹰几个好友喝了一场,大概从他们口中聊了聊一些跟毒贩有关的习惯,期间许天峰尤为反对叶一诺孤身前往金三角,他说假如死在那里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怕是遗嘱都带不回来。


    叶一诺反笑了一声,少见地骂了他一句,你就这么想老子死?怎么就不盼点好的?


    许天峰一听这话,就知道这小子心里头想些什么了,不就是害怕连累到别人吗?老子懒得劝你这种烂好人的心态了。


    吹嘘了几句有我当年的风范后,他就累趴趴倒在沙发上打起了鼾。


    晋升为副局的王寒算是叶一诺在青榆市里最早一批认识的警察,他也最了解叶一诺的想法,尽量把自己年轻时出警应对毒@贩的场面都简述了一遍,然后轻飘飘对他说了一句话。


    活着回来,我给你办庆功宴。


    常鹰虽说身为叶一诺的师兄,但也算是一路从基层走上来的上一任市局局长了,经验这方面只多不少,但他并没有多啰嗦些什么,只是交给了叶一诺一个电话号码,让他遇到麻烦的时候打过去,这个号码能保他从一次必死之境活下来,但也只有一次机会。


    再下来,他向叶一诺透露了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牵扯到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叶一诺告诉他,如果能活着回来,一定会帮他解决。


    就这样,他告别了市局,打车前往了无念观。


    闻到一身酒气,张子伦就捏着鼻子骂了他一顿,说他没有良心,就知道空着手来,什么也不带,压根没把他这个师傅放在眼里。


    叶一诺难得跟他吵了两句,骂他是个只知道酒肉荤色的假道士,要不是当初聪明,这会儿恐怕早就已经被他搞死了。


    张子伦立刻就转变了一副笑脸,问他有什么事,当得知这家伙要去金三角时,他当着面脱下了道袍,掏出了一张银行卡,说要带上全部身家跟着他一块儿去。


    但叶一诺摇了摇头,坚定告诉他,这次去金三角,他一个兄弟都不想带。


    张子伦就跳起来敲了他的脑壳两下,骂了几句王八蛋就沉默了下来。


    然后,他就用毕生的功力,帮叶一诺易容了一番,几乎是用脚踹着他赶下了山。


    一同经历过生死的朋友,向来是难得说煽情之语的。


    要么是一杯酒,要么是一根烟,像叶一诺这种不爱喝酒,又不爱抽烟的人,那就只剩一个眼神,一句谩骂了。


    再之后,叶一诺试图通过各方渠道联系上鞠天宇和董冰凝,但都一无所获,他也就没有纠结,给叶武打了个电话,两人在整个青榆市的场子里兜兜转换,见到那些从“黑场”里活着走出来的蛇吻尸残党已经很好的开始融入社会后,他才放心换上了一身干净普通的休闲装,赶往了与林虎约定好的地点。


    榆云高速路口。


    这是青榆市前往南云市的唯一一条高速路,来往车流并不算多,但一到晚上,基本上就是大挂车的刺耳鸣笛声了,你能很清楚的看见来往贸易的影子。当初叶一诺为了写好《赎罪》,特意研究过整个省城的地理杂志以及线路图,对这条高速路虽然不熟,但脑子里已经把线路记的清清楚楚了。


    欺骗吊眼龙合作时,他专门讲述了一条贩@毒的线路,那并不是胡诌,而是他真正在脑海里模拟过,虽说实践出真理,但那也只是初步的想法而已,要是真让他去干这种事,成功率有多少不好判断,恐怕这辈子是逃不掉坐牢的结果了。


    “来了?”


    正当叶一诺疑惑路口处并没有什么人影时,一道裹挟着冷气的声音就在耳旁响起。


    他回头一看,林虎正站在交叉口的围栏后头,朝着他点了点头。


    “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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