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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买马

    (前面两章已改)


    “您确定要这匹马?”


    马场的主人不确定地问道。


    他是整个君临城最大马场的拥有者,现下正陪着刚来的这几个贵族爵爷看马。


    比武大会还有三天就要开始,现在才挑坐骑其实有点晚了。


    所以马场的生意也有点冷淡,他才能陪着顾客细细挑选。


    亚瑟看着这匹像极了前世的夏尔马的巨型红马,点点头道:“就它了。”


    他将大锤放到住处以后,才和同伴们带着侍从出城买马。


    亚瑟身高也不低了,在大街上基本就没有看得见比他高的,但也才仅仅到这马的肩高,足见其高大。


    更夸张的是,这马的肌肉和野牛差不多壮,却更高大。


    就是半吨重的骆驼,在它面前也显得瘦弱许多。


    “可这马肩太宽,骑上去会很不舒服。”


    戴斯蒙是奔流城的教头,自然知道这种巨型马匹为什么不被军队采用为战马,他善意的提醒自己的同伴。


    “就是,况且这马太笨拙了,只会慢步和快步,不会跑步,所以比起其他种类的马,速度慢多了。”马场主人补充道。


    正常来讲,马有四节拍的慢步、两节拍的快步、三节拍的跑步、四节拍的袭步等几种步伐,速度依次递增。


    至于走马等特殊步伐,得是极少数的从小接受训练的战马才会的,与速度增加无益,只是为了减震和美观。


    原名“马踏飞燕”,现改名“铜奔马”的青铜器,马的动作就是走马。


    不会跑步和袭步,说明这马的速度是真慢。


    但对于亚瑟确实正好。


    因为能驼得动批了重甲,又拿着几把重型武器的亚瑟的,也就这种巨型马了。


    “速度什么的不用担心,我再买匹更快的战马就行,用作平日的骑行坐骑。这匹马是专门上战场用的,届时我全身披甲,带着大关刀和大锤,坐骑瘦弱了可不行。”


    马场主人见顾客决心已定,也不劝阻,“只要您能骑得上去,我就便宜卖您了。”


    站在一旁细细观察这巨马的派崔克好奇问道:“为什么要骑上去才能卖呢?”


    “虽然这马到我手上以后好久没卖出去,但我总不能为了赚钱就坑顾客吧?”马场主人解释道。


    这种巨马因为不能当做战马,普通农民又养活不起这个大家伙,所以在维斯特洛大陆市场都不大。


    只有极少的一些被看上眼的贵族老爷们买回去当宠物养。


    马场主人本来想着在比武大会期间出手这匹巨马,赚个小钱,但没想到来君临骑士贵族们,要么自备好马,要么就是挑挑拣拣的树篱骑士,看也不看这种样子货。


    而这马的食量又极其惊人,仅仅是正常的喂食马草和精饲料的花费,就让他心疼自己的银鹿。


    眼下这个冤大头想买的举动正合他的心意,但为了做生意的口碑,他还是提醒了一句。


    亚瑟认可了这番话,这也是个厚道人。


    “以后我若是组建自己的骑兵部队,一定优先找你买马。”


    “好嘞,我的爵爷,我叫桑德拉,整个维斯特洛东海岸的马行都能联系到我,有大订单,找我准没错。”


    桑德拉虽然没有认出来这个高大帅气的爵爷身上绣着的鹿角蛇身的图案是哪一家大贵族的标识,但仅仅凭着这一身高端丝绸衣服和一脸的贵气,就知道此人绝对是有钱贵族。


    说不定是哪个公爵的私生子呢!


    指挥手下们牵出了这匹红色巨马以后,桑德拉先安抚了它一下,然后才将缰绳交给亚瑟。


    “不错。”摸着它光滑油亮的马皮和健硕的肌肉,亚瑟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猛跳一下,他翻身上马。


    巨马自然不肯被人骑在身上,于是开始挣脱。


    但它实在有点笨拙,扬不起前蹄来让背上的人掉下来,扭了几下以后,乖乖认命。


    虽然亚瑟现在张开腿的样子很不舒服,但还是骑稳了。


    桑德拉对这个顾客第一次尝试就成功的行为很是满意:“也合该您和这马有缘,竟一下子骑了上去。它几十天没有被人买走,想来就是等着您呢。”


    他捡了些吉利的话唠叨半天。


    亚瑟觉得自己熟悉够了以后,下马,让自己的仆人牵着这巨马。


    在没有人骑在它背上的时候,这个巨大的生物还是很安静的。


    亚瑟又挑了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作为自己平日不穿甲的坐骑,这才结账。


    红色巨马被他命名为“赤兔”,日常骑行的红马被命名为“的卢”


    虽然坐骑的问题被解决了,但有个新问题又困扰着他。


    的卢的马鞍是马场的桑德拉免费送了,但赤兔因为过于巨大,就没有马鞍。


    亚瑟要是想骑着这马参加骑枪比赛,得弄个马鞍出来。


    不然他很吃亏。


    马甲也得订制一套,不然以后大战开始,就没有现在这么好的时机做好一切准备了。


    “可以去托布的铁匠铺,让他想办法,虽然贵了点就是。”戴斯蒙这样提议道。


    亚瑟也觉得可行,于是又让仆人牵着马从诸神门进了城,去丘顶的钢铁街。


    “这个大家伙可不好打马甲,再说我们是铁匠铺,不制作特制马鞍的,更何况时间只有三天。”


    托布这样推辞道。


    亚瑟掏出三枚金龙,拍在托布面前的桌子上。


    “这就不是钱的事,虽然我们也能打造,但时间来不及的。”


    亚瑟又掏了三枚金龙出来。


    “马甲在三天内一定能做出来,且和您的金色大刀保持一个颜色,至于马鞍……”


    又是两枚金龙出现在桌子上。


    这下托布的眼睛再也挪不开了。


    马甲不是什么工程量巨大的活,赶赶活就能完成,马鞍也可以找他的一个木匠朋友制作。


    “您放心,大后天,不,明天晚上,您就可以来拿货了,绝不耽误您参加骑枪比赛。”


    “我已经能够看到,骑着这样巨马的您,是如何一枪挑落所有的对手,一举扬名整个君临和七国的了。”


    一边示意学徒们量巨马的尺寸,托布一边恭维道。


    “你说的极其正确,我也不能同意更多。”亚瑟很坦然的接受了奉承。


    眼下基本上该做的准备都做了,就等着比武大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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